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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实施“三年提升工程”

发布时间:2016-04-17 13:03:00    点击数:

未来三年,将开展农村道路交叉口隐患排查治理,完成纳入省委省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116处和纳入市委市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119处的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设施建设任务,分阶段实施国、省、县道沿线农村主要出入口“五有工程”,即:有减速坎、有警示牌、有路中隔离、有监控、夜间有路灯照明;推进呈街道化的国、省、县道和事故多发路段的中央隔离,临水、临崖防护措施,夜间照明设施建设;完善并规范城乡道路交通标志、标线;持续开展高速公路桥下等安全隐患的治理。

注重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,加强与既有公路、城市道路、铁路、通信等线路交叉口的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、施工及投入使用。科学确定高速公路限速值,完善限速及解除限速标志。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防护设施及校车停靠站点建设。加强公路路政管理,依法依规维护路产路权。

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监管提升工程

记满12分的驾驶人降级率达100%

加强驾驶人员管理,督促客运企业严格驾驶人聘用资质审查关,及时办理车辆检验、驾驶人审验和交通违法处理。落实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有关措施,提升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。加强“两客一危”等重点驾驶人管理,年度审验率不低于99%;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驾驶人,对其降级或公告作废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率达100%。

此外,将落实车辆源头监管。强化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准入、生产一致性监管,依法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资质管理,加强机动车检测、报废监管,全面提升客货运车辆、危险品运输车、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验率、报废率,严查报废、非法拼改装车辆上路,强化旅游客车、危险品运输车、“营转非”大中型客车、渣土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监管。强化旅行社租赁旅游客车的规范化监管。全面推行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“带牌销售”措施,加强过渡期超标电动车监管,严格落实泉州中心市区2016年7月1日起、其他县(市、区)2017年7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禁行规定。

城市交通管理提升工程

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率达100%

根据《方案》,将制定完善城区道路交通规划,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快速路网,完善主次干道网,打通断头路;增设单行道、地下通道、人行天桥和渠化路口,改善交通微循环;发展慢行交通网络,推动解决“人非共板”“机非混行”等突出问题。加强城市道路新增、城市桥梁建设以及病害城市桥梁除险加固或重建工作等。

此外,合理规划、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,提高大型公共建筑、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的停车场(库)配建标准。加强对公交专用道、首末站、港湾式停靠站、充电桩规划及建设。制定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管理办法,完善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体系,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新建或改建大型项目规划阶段的强制要求,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率达100%。

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提升工程

运输车辆实行动态管理

清理调整完善长途客运班线,停止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。严格执行公路客车凌晨2时—5时禁行相关规定,增加客车通行禁令、夜间客车限行时速等相关交通标志,加强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管理,增设服务区驾乘人员休息点。将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安保纳入属地治安防控体系,加强治安巡查,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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