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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17时左右,在仓山区金达路与金洲北路的十字路口,两辆小车雨天在路口发生刮擦,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。
当时灰色小车是在金达路由东往西行驶,而黑色小车则在金洲北路由北往南行驶,双方在路口发生了事故。民警到场后认为,灰色小车从金达路驶出时应根据路面的指示标志,让行在金洲北路上行驶的黑色小车,灰色小车应负全责,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。 李锦清